换发《出生医学证明》温馨提示
来源:梅县区妇幼保健院 发布时间:2021-01-21 15:27:43 阅读点击:loading次
一、须提交以下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
2、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及书面申请;
3、因当事人原因变更父亲或母亲的,提供相应的亲子鉴定证明,新生儿需变更户籍的,还需提交原户籍注销的证明材料(仅申请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因不能进行出生登记需变更的,应提供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持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的,可以换发正、副页;办理入户后申请换发的,只换发正页。
二、办理程序:
到②号楼四楼出生证办理室提出申请→现场审核、验证→审核→①号楼四楼护士站打印出生证→盖章发证
三、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即可办理
四、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承办部门:梅州市梅县区妇幼计生中心②号楼四楼出生证办理室
联系电话:250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