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污水处理站环保改造项目公告
一、项目概况:
梅州市梅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近几年来不断在扩大医疗服务水平,作为梅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医院在环境保护方面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资源。污水处理方面,除了改造现有一期污水处理站之外,还新建设了二期污水处理站来进一步消纳医疗废水。
随着新的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为了更好地规范环保管理,做到依法排污、持证排污,梅县区妇幼保健院为配合污水处理站的环保验收国家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工作及更好管理,对现有两期污水处理站排水口进行合并改造,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公告,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且有合适资质的单位积极参与。
二、改造项目内容:
供应商须成为梅州市梅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污水处理站环保改造项目的主要参与者,要求完成期限为1个月,并提供以下工作内容:
三、项目地点:梅县区华侨城宪梓北路三巷二号梅县区妇幼保健院内;
四、经费预算:本次污水处理站排水口环保合并改造项目工程预算不超过人民币53700元(大写:伍万叁仟㭍佰元整)。
五、对参与报价公司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环境污染治理或环境治理服务等相关的内容;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六、报名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七、报价及付款条件
1、项目报价。本项目报价为环境验收通过及国家排污许可证申领完成;单次监测项目完成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如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专家评审费、税费等全部费用。如办理过程中出现其他费用,视为报价人的让利行为,本院后期不追加相关金额。
2、医院不提供预付款,报价人完成项目后,经医院验收合格后,提供有效正式发票进行付款。
八、报名及联系方式
1、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单位,于2020年04月07日至09日下午16:00前,携带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报名文件递送至我院采购联系人,逾期送达的文件资料将被拒收。若报名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医院将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地址:梅县区华侨城宪梓北路三巷二号梅县区妇幼保健院2号楼5楼
3、联系人:巫先生 联系方式:2501142
梅州市梅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