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医院公告

医院公告

日常自行监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公告

梅州市梅县区妇幼保健院,作为梅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医院在环境保护方面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资源。污水处理方面,随着《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行及新的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我院于20208月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按《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要求:做到依法排污并做好废水、废气、噪声等的监测工作并应在“全国排污许可信息管理平台”上报各项监测记录。现对该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诚邀有资质的单位积极参与。

二、项目内容:

项目一:日常自行监测第三方检测服务内容

Quicker_20240627_091559.png

项目二:排污许可证信息年度公开服务内容

Quicker_20240627_091628.png

备注:肠道病毒监测频次为1次/年,但如果本院同时收治的感染上同一种肠道致病菌或肠道病毒的甲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5人、或乙类传染病病人数量超过10人、或丙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20人时,应及时监测该种传染病病原体,该项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三、项目地点:梅县区华侨城宪梓北路三巷二号梅县区妇幼保健院内;

四、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4500.00元(大写:叁万肆仟伍佰元整)。

五、对参与报价公司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六、报名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七、报价及付款条件

项目报价:本项目报价为涉及的所有费用;如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税费等全部费用。如执行过程中出现其他费用,视为让利行为,不追加相关金额。

2、按合同条款,凭有效正式发票进行付款。

八、评审办法

由医院采购小组(领导会议)结合报价文件内容综合评议确定。

九、报名及联系方式

1、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单位,于20240627日至0703日下午1500前,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报名文件递送至我院采购联系人,逾期送达的文件资料将被拒收。若报名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医院将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地址:梅县区华侨城宪梓北路三巷二号梅县区妇幼保健院3号楼5总务科

3、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方式:2501142

 

 

梅州市梅县区妇幼保健院

2024627

 

 

项目报名登记表.xlsx